就在她正要翻开书本时,门口传来了砰砰砰的砸门声。“叶荞,快点起来煮饭,在家里什么事都不做,连饭都不煮了,你以为自己是千金小姐。”重重的砸门声之后是钱大寒的大嗓门,数落着叶荞的不是。“来了。”叶荞慢吞吞的起了床,穿上裤子,趿着鞋子去开门。“不是说不要拴门吗?你怎么把门拴了?”钱大寒指着叶荞的鼻子恶狠狠的问。“我是个大姑娘了,在屋里睡觉当然要拴门,不然,要是有不怀好意的人进来了,我这辈子岂不是毁了?”叶荞淡淡的说,然后扒开她的手,挤了出去。
小说详情叶荞把所有的课本都拿了出来,然后全都收进了随身空间:按照原主的记忆,这些课本在不久之后就会被钱大寒送进收购站。
这是钱大寒逼她辍学打工的第一步:没有了书本和作业本,她的寒假作业完不成,开学后就不能给老师交待。
为了不重蹈原主的覆辙,她首先要保证这些书籍和作业的安全:不是她不自信,前世她五岁就被部队从孤儿院挑走,直到十六岁正式进入特战队,都是在各种严苛的训练中度过,虽然也要学习文化,知识储备也不亚于那些名校毕业的大学生。
但没有正正经经的进过学校,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而原主虽然成绩很好,她也有原主记忆,但她死时已经走出学校好些年了,很多书本知识都已经还给了老师,为了有个好的前程,她必须从头学起,而原主的课本则是最好的学习资料。
上午已经吃了感冒药,感冒已经好得七七八八了,又吃了一餐饱饭,正是体力最好的时候,她不能辜负了这美好的时光,她先去药田,放出精神力,把精神力化做两只小手,把成熟的药材摘下来放进箩筐里,等箩筐满了再挑去木屋前的坝子晾晒。
两个小时后,药田里需要摘的药材都摘好了,她的精神力也消耗得差不多了,才拿了只杯子去舀了杯灵泉喝了,再去木屋的练功室打坐练习《锻神诀》,《锻神诀》是一部专门练习精神力的功法,是她前世觉醒异能之后她的上司给她从安全部换来的,是一本天级功法,也是前世最好的修炼精神力的功法。
功法运行了两个周天后,不仅精神力完恢复了,还增长了那么一点点的,她知道,之所以增长得这么快,跟她用精神力摘药材也有很大的关系。
收功以后,叶荞就回到书房,开始看书学习。
她从初一的课本看起,先是数学,再语文,然后是英语,初一的知识很简单,她自己是学神,原主也是学霸,这些课本看一遍,把原主的记忆和她自己的所学融合在一起就行,就这样,不到半天她就把初一的课本都翻完了,并且顺利的把原主的知识变成了自己的知识。
看完了初中一年级的课本,叶荞伸了个懒腰,站起来活动活动身体,在院子里打了一趟前世从古籍上学到的元极拳。
那古籍上说常练习这套拳法可以增强身体的元气,不仅可以强身健体,还可以延长寿命,她开始还不以为然。
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之后,体内的元气果真有一定程度的增加,筋脉中还隐隐有了些许内力,单单只要练拳,就能做到内外兼修,这让她感到惊讶的同时,也知道书上所说属实,于是,她练功的劲头更足了,这套拳法也一直伴随着她。
她前世也算是整个系统的杰出人才,四十岁不到就从最底层爬到了总教头的位置,成为了军区的高层,不管在哪方面都是很优秀的,而出色的身手则是她能够在执行诸多任务之后还能活下来的基础,她之所以能百分之百的完成任务并且走到那样的高度,这套拳法居功至伟。
至于原主所练的叶家拳,跟这元极拳比起来,什么都不是,她果断的放弃了。
这个身体的素质还不错,虽然重病过后还有点体虚,但是力量却不小,拳打得虎虎生风,一路拳打下来,她浑身都热乎乎的,额头上还冒出了豆大的汗珠,她扯着衣袖抹去额头上的汗水,又围着木屋转了几圈才结束了来到这个世界的首次锻炼。
时间已经不早了,她去浴室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把换下来的衣服扔进洗衣机洗涤,又重新找了套保暖内衣穿上就出了空间,穿上秋衣秋裤和外套,看到时间还早,便坐到床上,把双腿伸进被子,意念一动,一本初二的语文书就凭空出现在她的手里。
就在她正要翻开书本时,门口传来了砰砰砰的砸门声。
“叶荞,快点起来煮饭,在家里什么事都不做,连饭都不煮了,你以为自己是千金小姐。”重重的砸门声之后是钱大寒的大嗓门,数落着叶荞的不是。
“来了。”叶荞慢吞吞的起了床,穿上裤子,趿着鞋子去开门。
“不是说不要拴门吗?你怎么把门拴了?”钱大寒指着叶荞的鼻子恶狠狠的问。
“我是个大姑娘了,在屋里睡觉当然要拴门,不然,要是有不怀好意的人进来了,我这辈子岂不是毁了?”叶荞淡淡的说,然后扒开她的手,挤了出去。
她真想不明白钱大寒为什么这么奇葩,她一个人住在后院的杂物房里,还不准她拴门,难道不怕有心之人偷摸进来毁了她?还是她心怀不轨想要借刀杀人?
叶荞心想原主还真是幸运,没有丝毫防范的在那间屋子住了那么久。
她可没有原主那么心大,不说有钱大寒和钱朵朵这对不怀好意的母女,就是生活在正常的家庭中,休息的时候,也一定会把门关得严严实实。
钱大寒怕她偷吃,粮食都锁在自己屋里或者库房里,所以即使叶荞在家里,也要等到她回来了才能煮饭的。
钱大寒想到时间已经不早了,也不跟叶荞计较,匆匆的去库房里的地窖里拿了几个红薯,又去自己屋里舀了两筒米给她。
叶荞先去洗红薯,然后把红薯切成米,切红薯米的时候她偷偷的收了两个小小的红薯进随身空间:她前世不喜欢吃红薯,所以空间里面并没有种红薯,但在这个时代,种点红薯还是很有必要的,况且红薯淀粉还可以用来做粉条,那可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原主是做惯了的,她自己的刀法也不错,很快就把几个红薯都切好了,然后把米掏好,一起放进锅里煮。
原主以前跟着叶奶奶在老家时都是吃粥的,而且红薯更多,里面只有少少的一把米,回到这个家后,虽然也吃红薯,却是干饭,而且大米与红薯的比例是对半开,比起她原来的生活可以说是天上地下。
只不过她在钱大寒那对探照灯似的眼睛的扫射下不敢违反她的规矩,每餐只敢吃小半碗饭,只能吃个四成饱,所以说叶家的条件虽然好,但叶荞的日子却比乡下还不如,这半年多来,她不但没有长高,还越来越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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