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三年的实验结果被人剽窃后,昔日的高岭之花沈知夏一夜破碎。
死去的爸、生病的妈、上学的妹妹,为了撑起这个家,他跑到了酒吧卖酒。
当晚我一掷千金,为他“赎身”将他带回家拐上了床。
后来我供他吃穿,甚至买了一所实验室让他专心做试验,将他养得连头发丝都是金贵的。
甚至找到剽窃他的那人,替他洗刷了冤屈。
可恢复清白和名誉后,沈知夏却要跟白月光结婚。
……
我男朋友要结婚了。
之所以会发现这件事,是因为沈知夏今天回来得格外晚。
我问他原因,他面不改色地对我说:“和实验室的同事去吃饭了,你认识的。”
他说了个名字,我点点头,没有再问。
可沈知夏不知道,这个实验室是我专门买给他的。
实验室里所有人的微信好友,我都有。
晚上七点半,他说的那个同事发了一条求婚成功的朋友圈。
但合照里……并没有他的身影。
沈知夏脱下外套就去了浴室洗澡。
因为做实验手指需要很高的灵敏度,所以我从来不让沈知夏做家务。
我拿起他的衣服走向洗衣机,手下意识去摸兜里有没有落下什么。
不想,摸出了一张请柬。
【新郎沈知夏&新娘苏念可,诚邀您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时间:2024年8月15日。地点:贝尔雅大酒店。】
纯白的底纸,玫瑰花纹封边,扉页上还点缀了一颗珍珠。
每一个设计,都是我曾对沈知夏描述幻想过的。
他记性很好,全部都记住了。
可唯独,新娘的名字不是我谢司聿。
苏念可……我知道,她是他的初恋,他的白月光。
三年前,沈知夏的实验结果被人提前发表,于是他成了剽窃的一方。
他名誉俱损,导师放弃他,同学鄙夷他,学校也将奖学金收回。
苏念可原本还坚持相信他,可在潮水般的议论声中,还是因为压力和他分了手。
可现在呢?并排的两个名字看得我眼眶发酸,我想攥紧手缓解心脏的闷痛。
却不想一用力,锋利的纸边直接割伤了我的手心。
“嘶……”
血从皮肤里渗了出来。
我将请柬放回兜里,这才去找医药箱止血。
刚用酒精消完毒,沈知夏就从浴室走了出来。
看见我在包扎,他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语气也淡淡的:“怎么了?”
沈知夏生性冷淡,在大学时就是这样,对什么事都淡淡的。
后来我把他带回家拐上了床,有一天我问他我们这样算不算在一起了?他也只是淡淡点头。
现在想来,他当时根本没有回答。
或许这三年的恋爱关系,都是我的一厢情愿而已。
那么他和苏念可结婚,也不算背叛我。
“没事,刚才被书角磕了一下,有点出血。”
不想他竟朝我走来“我帮你吧。”
余光瞥见他的手指,我下意识躲开,没让他抓住。
若是以前看见沈知夏要主动和我亲近,我一定蹦得三尺高缠在他身上,还会撒娇让他给我吹吹伤口,哪怕我一点也不疼。
可这次我的行为太反常,我看见他皱了皱眉。
在他开口前,我佯装自然地说:“我自己可以。”
“你要帮我,就把你的外套扔进洗衣机吧。”
提及外套,沈知夏仿佛在几秒内想起什么,于是毫不犹豫答应。
“好。”
他走过去拿起衣服,然后快步走向了洗衣房。
我凝视着他的背影,无声地笑了笑。
一直以来,为了沈知夏的自尊和骄傲,我都对他说是我需要他。
但其实是他需要我。
没有我,如今的沈知夏也许早就在酒吧里为了业绩喝坏了胃。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我好吃好喝舒服地养着,连一根头发丝的都是金贵的。
也不会有恢复清白和名誉的这一天。
既然我给他的一切,他都不珍惜。
那么我还真想看看,他为了和苏念可在一起,都还能付出什么。
我收回目光,拿出手机给实验室的负责人发了一条消息——
【开除沈知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