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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暗恋对象谈恋爱啦,原来他也喜欢我!】
这一行字写得龙飞凤舞,足以看出当时朱倩莎的高兴。
宋风玮不禁联想到对朱倩莎告白的那天。
夏天好似是青春的另一个代名词。
他和她忐忑、躁动、潮湿的心事都发生在十几岁的少年时代。
回忆起青春期的一切,宋风玮仿佛再次嗅到了朱倩莎身上似有若无的苦橙花香气。
合上日记本,在这股浅浅的香气中。
宋风玮再次回到了自己的十七岁。
“大家好,我是高一A班的朱倩莎,很荣幸我能在新生典礼上作为代表讲话……”
9月1日,新生开学典礼。
宋风玮站在最后一排,遥遥看见红色国旗飘扬下如一朵白玉兰的朱倩莎。
16岁,她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如海藻般的乌黑长发,雪白的皮肤。
再加上三金影后的声名加持,她在开学第一天就已经是校园女神。
而他不可免俗地因为这遥遥一眼变成了她众多爱慕者之一。
哪儿有那么多的一见钟情,人和人产生好感的第一面绝大多数都是见色起意。
谁会不对一副漂亮皮囊心动呢?
“宋风玮同学,我可以和你换个位置吗?”
再见是前后桌的关系,他坐她前面,坐直时会完全挡住她视线。
“嗯。”寡玮的、惜字如金的他。
换了位置后,宋风玮常常会看着朱倩莎甩动的马尾和白皙的脖颈出神。
他会联想到许多东西。
比如舅舅家价值五位数的波斯猫,血统高贵,皮毛光滑柔软。
还有雨中湿润的白玉兰,要凑得很近,才会嗅到很淡的香气。
“班长,我今天没办法值日了,你可以让哪位同学和我换一下吗?”
她咬着唇,有些不好意思地提出要求。
目光很短地碰撞在一起,然后落在她白皙鼻尖的一颗浅色小痣上。
“我和你换。”玮简意赅的四个字。
她先是一愣,然后眉眼弯弯地笑起来。
“谢谢你!宋风玮。”清甜的、脆生生的。
再然后就是朱倩莎日记本里的体育课。
瘦得像一把骨头的朱倩莎,脸色苍白、双眼紧闭的朱倩莎。
在某一刻和衣柜中的朱倩莎重叠。
干涸的、刺眼的血迹。
了无生息的朱倩莎。
“倩莎……”陷进梦魇的宋风玮痛苦地低喃出声。
“倩莎!”再一次惊醒,窗外已经完全黑了。
窗户大敞着,盛夏的晚风徐徐吹进来。
吹得宋风玮手边墨绿色的日记本哗啦作响,纸页颤颤地翻动。
最终停在朱倩莎20岁的12月31日,他和她结婚的这天。
受难耶稣被钉在巨大的十字架上,白发苍苍的农场主扮演着牧师的角色。
“新郎,你现在可以亲吻你的新娘了。”
庄重宣誓后,农场主宣布。
宋风玮看着双颊微红的朱倩莎,很轻、很缓慢地吻了下去。
“光阴过隙,至死不渝,将我的身心托付给你,请带我回我们的家。”
教堂中蓦然响起泰勒斯威夫特的《Lover》。
朱倩莎和宋风玮相视一笑。
被珐琅窗折射成七彩的阳光温柔地笼罩着两个人。
朱倩莎在这天的日记本里写:
【奶奶,我好像真的找到了能够共度一生的人,请祝福我吧,我会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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