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浅觉得不可思议极了:“他竟然敢动手打长辈?”那可是亲爹,这种人真的是连个畜生都不如了。
“他有什么不敢动手的,老两口这辈子生了一儿一女,女儿总归是要嫁人的,就他这么一个儿子,百年以后还得指望他。”
“但是就周意成那个性格,那就是个靠不住的,早先那会儿还不敢,最近两年越发猖狂了。头年打了大伯一顿,周家户间的人都去了,狠狠收拾了一顿,但是又不能把人弄死,就通过队上把老两口分出来,然后明面上到没见再闹,背后地里谁知道。”
反正从知道周意成是个什么人开始,他就很少往那边去了,不给老两口添麻烦。
说着,就听见一阵铃铛响,对面不远处,一个看着跟苏浅年纪差不多大小的姑娘赶着一头黄牛朝这边走了过来。
不知道是不是天热的缘故 那牛走路步子有些不对,嘴里呼哧呼哧的喘着,要是细看,还能看见它最里面的白色泡沫。
周意民招呼了声:“雪英子去放牛了啊?咋这个时候才回来?”
小姑娘叫周雪英,就是先前那老两口的孩子。
这会儿不止赶着牛,身上还背着个背篓,慢慢一背篓猪草,压的她腰都有些直不起来。
看见周意民咧嘴一笑:“三哥,你上哪的?这是我新三嫂?”
周意民点头:“带她去转了圈,赶紧回去啊,都半天晌午了,太阳都偏了。”
周雪英把背篓靠在路边的土坎子上歇了口气,撩起身上的衣裳擦了即将掉到眼睛里面的汗水道;“我也不想熬到这个时候,但是今天这牛也不晓得咋回事,就是不吃,你看老早赶出去,都熬到这会儿了,肚子还是个坑,回去我哥又要骂了。”
周意民看了那头牛一眼,也确实,感觉跟一早上都没怎么吃一样。这牛可是队上为数不多的宝贝疙瘩,原本分家的时候是要分给周正生两口子的,但是周意成却死活不愿意松口,非要这头牛。家里那么多地,没有牛种不成,还有就是这牛能帮他换工,帮人耕一天地能换两个工,借去耕地不仅得给喂牛,还得算一个工,要还的。要是还不上,那就要算钱,十足的宝贝疙瘩。
周意成对这牛比对他亲爹都好。
然而牛是归了他,但是大部分时间还是周雪英在给放着,谁让她爹周正生脾气软,就这么一个儿子,死都狠不下心。
反正就是,周意成能干出来打自己爹这种事情,也跟周正生两口子自小娇惯脱不了干系。
惯儿不孝,惯狗上灶,古话传到如今,总归是有几分道理的。
他在看,苏浅也在看,看的仔细极了,一张蜡黄的小脸皱巴着,那头黄牛似有感应一样抬头叫唤了两声,苏浅朝后退了几步:“它应该是病了,有没有兽医,带它去看看兽医吧!”
周雪英愣了一下:“好端端的怎么会病了?”
周意民道:“她乱说的,这牲口有时候跟人一样,胃口不好那肯定是身体哪不舒服。”说着,轻轻扯了苏浅一下,轻声道:“你别乱说,你怎么知道的?”
苏浅低头看着自己露出来的大拇指道:“好吧,我是随口说说的。”她总不能跟人讲是牛自己说自己肚子好疼吧?
周意民跟周雪英讲:“不早了,赶紧回去了,闲了过来找你嫂子跟雪梅子玩。”
周雪英应了声,周意民就拉着苏浅走了。
周雪梅靠在坎子上一直没动,看着他拉着苏浅的手一直走到道路的尽头再也看不见。
她也快二十的人了,也该说婆家了,想起这个事情,她心里又期待又忐忑。
她迫不及待的想离开现在这个家,但是又不知道未来怎样。她会遇到怎样的一个男人,是会遇到她哥那样的,还是能好命一点遇到意民三哥怎样好脾气会疼人的?
末了,她摇摇头,好命不是谁都能有的。
周意民到家,周雪梅还是没见人影,林巧秀跟黄成英在房檐下面纳鞋底子。
苏浅进了灶房,把洗好的螃蟹肉倒锅里,添了满满一锅水,把火传起来,等水煮开添了两根硬柴就不管了。
舀了盆凉水吸了把脸。
周意民也没能进屋去睡觉,林巧秀喊了他道:“我刚在跟你大嫂说呢,九月份开学,让雪芳子去念几天书?好歹认得几个字,能认得钱,会算个帐,以后过日子自己心里也能有个底。”
周意民道:“跟我说干啥?上学是好事,我是没意见的。你跟爹和大哥说就行了。我是双手支持。”
家里穷,周意发就念了个一年级就在家上工了,周意军是一天书都没念,周意民是聪明,念到了五年级,成绩也相当好,但是家庭条件不允许,也就只上到了五年级。
周雪梅也上了学,不过也是个一年级。
林巧秀就琢磨着,现在土地到户了,孩子一个个也都大了,家里地多干活的人也不少,周雪芳这个年纪,正是该上学的时候,在家里也干不了多少活,不如去念几天书,就是个书本费,家里省省也就出来了。
周意民是不管这些的,读书是好事,有条件就读呗。
说完,就进了屋。
这个太阳一天比一天厉害,晒的他脑壳有点晕乎乎的,周雪梅个死女子,也不知道跑哪去了。
胆大包天的偷鸡蛋去卖,这会儿躲起来不见人,倒是知道怕了。躲起来也没用,除非她有出息躲着不回来,不然那一顿揍绝对跑不了。
周雪梅还真的挺厉害,晌午出去就再没回来,一直到傍晚,苏浅把晒干的薄荷叶子弄进屋正要点燃熏一下屋里,外面就是“┗|`O′|┛ 嗷~~的一声,随即就传来了哭声。
苏浅忙不迭的出了屋,印象里面十分慈祥和善的林巧秀这会儿满面寒霜,手里拿着棍子不客气的朝周雪梅身上抽:“小时偷针长大偷金。我跟你爹本分了一辈子,咋就养出你这么个东西。十几岁的人了,丢先人哩,这个毛病改不掉,看以后谁家要你这样个手脚不干净的媳妇,我自己都嫌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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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