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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上次被拆穿,徐娇在外人心目中清纯小白花的形象彻底翻车。
  别说当什么代言人,就连以前她账号里的那些百万粉丝,已经狂掉了一半,现在还在持续掉粉中。
  广告商撤销了与她的合作,她身败名裂,经纪公司向她提出毁约。
  她的事业一落千丈。
  听说她跑到薄家求情,结果还没进门,就被薄家的佣人给赶了出来。
  于苏漓来说,也算是解了心头恨,对母亲有交代了。
  至于徐娇和薄倾之前的那些过往,她没兴趣了解细节。
  苏漓摇了摇头,“她追了你八年,也算是个痴情种了。”
  她起身要把医药箱放回去,薄倾以为她是不信自己的话。
  他急了。
  顾不得手背上的伤口会崩裂,他用力按住她,急于解释。
  “你相信我,我说真的。虽然我和她认识了很多年,可她从来就不是我的女朋友。”
  “她父亲工作很忙,经常出差,她长期混迹各个酒吧打工挣生活费。”
  “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被几个当地人羞辱,这才出手救了她。”
  “后来,听说你要来巴黎,我就雇了她演一场戏……”
  没想到真相竟是如此,他倒是用心良苦。
  苏漓颇有些意外,心头却无比平静。
  薄倾将他和徐娇之间的过往,一五一十都说了。
  “那一次去加拿大,我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找到我的。还有那些照片,都是她偷拍的,用了借位的方法。至于后面的事……”
  话到一半,他戛然而止。
  苏漓却已经猜到了,“后面的事,你是故意的?”
  薄倾抿了抿唇,算是承认了。
  她笑了笑说:“那恭喜你,薄倾,你成功了。每次看见你和那些女人在一起,我的心都会被狠狠鞭挞。”
  “我只能在心底一遍又一遍告诫自己——不在乎,别介意,就当这场婚姻真的只是为了利益,不必付出真心,就能全身而退。”
  “我每天都在骗自己,常常会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训练笑抬肌,多少个夜晚在网友们茶余饭后的谈笑声中,锻炼一颗强大的心。久而久之,就真的不在乎了呢……”
  薄倾眼里的光彩,一点一点消失。
  苏漓的声音柔和而平静,“这些年,每次你出事,都是我亲自处理的。可你知道,我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当着外人的面,解决自己丈夫的混账事吗?”
  “……”薄倾动了动唇,声音却像是卡在喉咙里一样,无法发出。
  “薄倾,你是我的初恋,我曾经很喜欢很喜欢你。可这些年,我对你的喜欢,一直在不断消减,直至最后一点不剩。”
  他的唇色,一点一点变白。
  “这个世上,东西丢了可以再买,首饰坏了可以再修,可心碎了,是怎样都无法修补的。所以,无论你做什么,我们都回不去了。”
  这十年来,她一直在等,等他哪天能看到她的真心,等他的回应。
  她给了他无数次机会,可他错过了一次又一次,甚至不惜亲手摧毁,一遍又一遍刺痛她的心。
  他不知道,她早已在漫长的等待中,痛得无以复加。
  “对不起,苏漓,是我犯浑,是我对不起你。”
  薄倾急了,紧紧地拽住苏漓的手,懊悔无比。
  “你听我说,我不是不喜欢你,我只是……”
  “你不是不喜欢我,你只是选择了视而不见,对吗?”苏漓抢过他的话,一针见血地道。
  “……”薄倾哑口无言,全身都在发抖。
  “所以,你也不见得多喜欢我啊。”
  苏漓哂笑了一声,摇了摇头,甩开了他的大掌。
  如果喜欢她,怎么舍得丢下她,让她一个人在家孤枕难眠?
  如果喜欢她,怎么舍得在她难忍思念,远赴巴黎去找他时,利用别的女人刺痛她?
  如果喜欢她,怎么会在母亲出事,她最需要他的时候,选择陪别的女人看枫叶?
  或许,这就是他和她的区别吧。
  他和她的喜欢,永存差距,无法对等。
  苏漓长叹一声,起身道:“找个合适的时间,我们去民政局离婚吧。”
  见她要走,薄倾突然从身后抱住她。
  苏漓用力掰开他的手指,却无能为力。
  他的声音嘶哑破碎,“苏漓,算我求你,给我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好吗?我真的不想失去你!”
  苏漓沉默,眼眶微微有些湿润。
  她又何尝不是?
  “薄倾,放弃你,是我这辈子做过最勇敢的事。”
  她用终于掰开他的手指,“和你在一起太累了,放过我吧。”
  薄倾的手指,无力地垂落。
  苏漓从他怀中抽离出来,头也没回,走得干脆。
  ……
  不得不承认,离开薄倾,丢掉‘薄太太’的光环,苏漓心里仍有些难受。
  好在有两个死党作陪,让她不那么孤单。
  顾怀礼提议说:“云间新开了一个跑马场,你要不要去玩玩?”
  云间是南城以北一块新开发的休闲区域,因为靠山靠湖,风景美好,成为新晋打卡地。
  苏漓却一副兴致不佳的样子,“不去,我又不会骑马。”
  “不会骑马还可以玩钓鱼和卡丁车嘛,对了,还有烧烤大餐呢。漓漓,去嘛去嘛。”钟笛一个劲儿怂恿。
  听起来似乎挺不错,苏漓答应了。
  “那就去吧。”
  两个多小时的车程,一路上山路起伏。
  苏漓捂着翻腾的胃,一阵干呕。
  正眯觉的钟笛悠然转醒,显然是没睡好,口气冲冲的。
  “顾怀礼,不是告诉你开慢点儿,怎么还开这么快?”
  “抱歉抱歉,我想着快点到目的地呢。”顾怀礼也不生气,赔着笑脸,一副乐呵呵的好脾气模样。
  “我没事,吃颗糖就好了。”苏漓找出几颗瑞士糖,好不容易压下那股恶心感。
  又开了二十多分钟,车子终于抵达目的地。
  顾怀礼带着苏漓和钟笛进入马场。
  远远地,视野里闯入一道高大挺拔的身影——
  他的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的骑马夹克,领口和袖口都镶着白色的边,扣子则是金色的。
  剪裁得体的黑色骑马裤贴合在他的身上,凸显出他修长的腿部线条,与黑色马靴相得益彰。
  待看清他的面容,苏漓的心,骤然加快了一下。
  那人竟是……顾怀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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