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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北京。
“小樱,霍同志人很不错,这次过年回南京,你们就去领证,以后定居南京,这样我们父女也可以早日团聚。”
沈曲樱听着电话那头沈父欣喜地声音,应了一声:“好。”
她已经定了火车票,就在一个月后的腊八。
那头,沈父又说:“对了,别忘记好好感谢你小叔这些年对你的照顾,到时候啊,也请他来喝杯喜酒。”
“……好。”
沈曲樱的眼神一点点暗淡下来。
确实,她应该好好感谢傅闫霆。
毕竟对沈曲樱来说,他不仅是他的小叔,也是她的老师,更是她从16岁起就喜欢的男人。
而现在,她要结婚了,也该感谢他的成全。
正是他的拒绝,成全了她的婚姻。
挂断电话,一只黑背大狗上前拱着沈曲樱的小腿。
它叫小黑,五年前国家引进了西德牧羊犬,小黑就是国内自主繁育出的第三代警犬,是沈父送她的礼物。
沈曲樱低头,对上小黑黑不溜秋的眼睛。
它在安慰她。
沈曲樱强颜欢笑,亲昵的抚摸着小黑的脑袋。
这时,大门处传来动静。
一个身穿黑色中山装,身材修长的男人走了进来。
他带着银色无框眼镜,面容冷俊,32岁的男人,正是最有魅力的年纪。
沈曲樱收敛心神,走上前问:“小叔,你回来了,吃晚饭了吗?我给你留了……”
傅闫霆淡声打断她:“不用,我吃过了。”
沈曲樱有些尴尬的站在原地。
眼神瞥见傅闫霆胸前口袋上别着的钢笔,又是一愣。
是新的,不是自己送的那支。
这时,小黑叼着傅闫霆的拖鞋过来了,缓解了尴尬。
傅闫霆低头看着小黑,却是蹙了眉:“怎么还没把它送走?”
沈曲樱垂下眼帘,低声说:“我打算把它送回我爸爸身边,正在联系靠谱的人。”
见傅闫霆要走,她又忍不住问:“我送的钢笔……”
傅闫霆随口道:“你送的那只钢笔坏了,雅雅送了一只新的。”
他说完就上楼了。
沈曲樱看着他的背影,眼底聚起一层水雾。
沈曲樱母亲早亡,父亲军转警,平时工作很忙。
十岁那年她一个人独自在家时,差点被意图报复父亲的凶犯抓住。
这件事之后,外公就将她带到北京。
她便也遇见了傅闫霆。
傅闫霆是外公战友的小儿子,整个大院的小一辈都得叫他一声小叔。
小叔对她很好,知道她有数学方面的天赋,就亲自教她。
18岁,她考进了他所执教的大学,成了他唯一的学生,也住进了他家。
他们同吃同住,晚上有空的时候,还会一起带着小黑在大院里散步。
她以为他们能一直这样过下去,只有他们两个人,没有人打扰。
可半年前,傅闫霆的手下多了一个女学生陆雅雅。
他对这个女学生很关照。
自从陆雅雅来了研究所,傅闫霆夸赞的对象就从她变成了陆雅雅。
“雅雅,你工作很努力,假以时日,一定比曲樱都要出色。”
“你要相信自己,你的天赋很出众”……
沈曲樱害怕他喜欢上陆雅雅,没忍住和傅闫霆表白。
自从那以后,他就对她避如蛇蝎猛兽了。
而傅闫霆之所以要她把小黑送走,是因为陆雅雅几天前来家里时,小黑朝她犬吠。
当时陆雅雅害怕的窝在傅闫霆怀中。
而一向克制守礼的傅闫霆竟然将她揽在怀里,自始至终护着她,等陆雅雅一走,他就让沈曲樱把小黑送走。
目睹傅闫霆的背影消失在她视线里,沈曲樱回过神来。
摸了一把脸,才发现自己流泪了。
沈曲樱用指尖抹掉泪痕,目光变得清明。
她要走了。
她想,这一定是她最后一次为傅闫霆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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