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不怕,怕黑,怕疼,怕孤独,怕寂寞,怕失去,怕失望,但更怕死亡。
叶念初从来没有告诉任何人,十二岁那年的冬天,她被舅舅买给了一户深山里的人家做媳妇。
那个她所谓的丈夫,名叫二娃,看上去十几岁,憨憨的样子,嘴边一直挂着口水,说话的声音很大,吐字却很模糊,从早到晚都在笑,听村里说,小时候发烧没及时去看医生,烧坏了脑子,就成了一个傻子。
一见到她就往她身上扑,力气极大,在他妈妈的怂恿下还会撕扯她的衣服。
叶念初怕极了,嘴里的求饶和眼里的泪水并没有得到任何人的同情,反而会招来一顿打骂。
那是她第一次感到害怕,第一次清晰的感知到死亡可以离她那么近,可是,脑海里唯一的念头是活下去。
活下去去见自己想要守护的人,活下去一切才有希望。
所以,在叶念初听到二娃妈妈和村里人的合计,要给他们办喜事的那个夜晚,她装作被打怕了的样子。
绝对的服从她们,更是上演了一出自己从小可怜,在二娃家才享到了福,自己之前不懂事,以后会和二娃好好过日子的戏码。
当然这一切,都是叶念语听村里那些给自己来当说客的村民说的。
二娃的爸妈显然被感动到了,因为办喜事的原因,喝了些酒,放松了警惕。
叶念初骗取二娃会给他买肉吃,在他的帮助下不顾一切的逃了出来。
逃离的那条路好长,那时的雪好大,那个夜晚好黑,那时的心情好绝望。
身后渐渐传来追赶的声音,憋了许久的眼泪终是滑落了下来,绝望在心里漏了一个大洞。
叶念初知道的,这是她唯一逃离的机会,若是错过了这次机会,以后怕是再也逃不掉了。
身体开始发软,绝望的抬头看着漫天大雪,若是她就这样离开了,妈妈该有多难过,多孤独。
那么不甘心却无能无力,下一秒,手被人牵住,紧接着身体被人拉了一把、
猝不及防,叶念初甚至都忘记了惊呼。
“跟我来,别害怕,”清冷的声tຊ音听上去没有任何温度,叶念初却觉的那是冰天雪地里最温暖的阳光。
被枯草挡住的空间里黑暗一片,叶念初连呼吸的声音都清浅了几分,身边不时有说话的声音和脚步声。
不知道过了多久,叶念初甚至觉的自己的身体已经僵硬成了一座雕像,唯一的意识是被她紧紧握住的那只手,掌心有一道很深的凸起,像是疤痕。
“好了,他们离开了,你赶紧回家去吧,从这后面绕过去,沿着小路一直走,差不多天亮你就可以走出去了,”那人掀开叶念初身上的枯草,开口说道。
那个雪夜,陌生的少年给了叶念初活下去的希望。
他说,“活下去,活下去就会有希望。”
所以,当肖晴将襁褓中的叶念语抱到她面前,告诉她叶念语是她捡来的孩子时,叶念初当即便动了恻隐之心,将那个小小的生命融入到了自己的生命里。
给了她名字,让她跟着自己的姓,也给了她活下去的希望。
叶念初当时沉浸在小生命到来时的喜悦和惊讶中,却没注意到, 肖晴将孩子带到她面前时眼里的不安和慌张。
此去经年,她们带着叶念语来到慕家,那个小小的人儿仿佛一出生就在接受命运的考验。
身体的各种疾病,让她看上起苍白无力,可当那个小小的身体勾住自己的脖子,喊她姐姐的时候。
叶念初觉的自己的心被填的满满的。
今年年初,叶念语的哮喘再次发作,这一次像是比前几次还要来的猛烈,看着病床上小小的她身上插满了管子,还在对自己笑时,叶念初难过的像是快要死掉。
叶念语的主治医生秦奋建议让她去温哥华生活并且治疗,那里的天气和气候比较有利于叶念语的病情。
叶念初自然是心里舍不得的,慕正年像是知晓她的心事,只一句,“我向来把小语当成自家的孩子,你放心读你的书,那边我会安排人照顾好小语的。”
慕正年果真没有食言,叶念初甚至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方法,居然可以说动秦奋放下深爱的女朋友陪着叶念语去温哥华。
叶念初害怕太多的打扰叶念语,又加上有时差的原因,她们约好每周通话一次。
却没想到在这个让人心惊的午夜,叶念初会接到她的电话。
“叶念初,你给我听好了,要是我妈妈真的有个三长两短,你还有你那个妹妹,都要给她陪葬,贱人生的小贱人,恩将仇报,忘恩负义,我妈对你们那么好,你们为什么要害她,我恨你,恨你们,恨死你们了。”
慕北辰那天红着眼睛,额头上青筋暴露,全身而下的每一个细胞里都是愤怒和恨的因子,叶念初甚至怀疑下一秒,他有可能会掐死自己,那样的恨,她怎能忘记。
叶念语若真的在他手里,又怎样的危险,叶念初甚至不敢想象。